□张 锐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出的全民参保时间表,今明两年为全国部分地区启动试点阶段,后年起全面实施。在两个阶段将统一部署和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显然,针对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官方圈出了比公众要长得多的时间预期,足见时下热议的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有多么难。
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按在职时的财政工资标准领取相应养老金,企业员工退休后按单位和个人共缴的社会保障金额度领取养老金,这就是所谓的养老金“双轨制”。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共有1亿多退休职工,其中8000万企业职工,2000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前者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2000元,后者平均每人4000元。两者有两倍之差。养老金“双轨制”的不公平不仅体现在结果不公平上,更重要的是资金来源不公平,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金完全由财政给付,企业职工养老金的8%则由个人支付。
伴随着社会各方对养老金“双轨制”的强烈质疑,国家在六年前就迈开了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步伐。按国务院的试点方案,从2008年初开始,晋、沪、浙、粤、渝五省市先期开展试点。然而,截至目前,除了广东迈开了碎步,其他四省不是没有开始就是进展甚微。而即便在广东,所推进的养老金“并轨”也被人称为“半吊子改革”。一方面,虽然广东事业单位职工与普通企业职工一样已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但退休时待遇依旧按原有标准执行;另一方面,即使员工按当地社保标准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但依法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单位没有缴纳。
当然,改革步伐没有停止。据7月1日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作出的最新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但问题是,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事业编制3153万人,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方案,已退休的职工按原有模式领取退休金,新进职工进入社会保险,大量的“中间人”成了最大难题。如果缴满社保15年才能在退休后领取相应养老金,绝大部分“中间人”之前并未缴纳社保,由此产生了补齐社保的问题。
排除个人补缴的部分不说,仅单位所要补缴的20%部分的资金是由财政补贴还是单位自筹,对两者来说都是巨大的负担。经测算,目前事业单位“中间人”所要补缴的社保资金至少5万亿,如由政府兜底,而地方政府根本没有充分的支付能力,最终负担可能都会转到中央财政。如果由中央财政和事业单位共同负担,同样存在两者之间比例划分难题,而且一旦要求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其最终必然令其抬高服务费用,折磨民众的看病贵、看病难、上学贵、上学难等社会病症将更为加剧。当一项改革的负担最终转移到普通百姓身上时,已完全失去了意义。
除了养老金的补缴悬而未决,事业单位职工目前最为担心的是进入社保体系退休后的收入会否急剧缩水。据国务院《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按90%计发;满30年不满35年,按85%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按80%计发。也就是说,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至少是在职薪资额度的80%。然而,如进入社保,情况就大不一样。
国际惯例显示,养老金替代率为60%至70%,方可维持退休前的基本生活水平,而据财政部科研所专家测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与企业养老保险几乎别无二致,养老金水平下降难以避免,养老金替代率可能要从80%至90%降至50%左右。果真如此,势必会引起事业单位员工的恐慌,并波及相关社会群体对改革的质疑,并可能令改革夭折。2008年事业单位的改革,曾导致广州好几所大学五十多岁的教师要求提前退休,打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最终相关改革戛然而止。
考虑到事业单位员工退休后社保收入有可能减少的事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提出了“工资增长机制”,意味着将通过对事业单位员工逐步加薪的方式来抬高其所缴社保资金额度,进而增加后养老金的数量。除了缴纳社保金之外,事业单位职工在职期间还可参加职业年金,退休后与社保金一并进入养老金范畴。不过,职业年金由个人、企业还是财政来承担,尚未定论。
再进一步分析,即便敲定了社保金+职业年金的养老金收入制度这一核心问题,并明确了资金来源,还需建立健全与员工在职期间收入程度紧密相关的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考核、培训、奖励、申诉、交流、退休、人事监管等单项配套规章。另外,在国家政策缺位的情况下,一个城市没有任何可能建立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投资体制,因此,职业年金作为一种基金的投资和运营,需要国家在立法层面予以支持,同时还需要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匹配。只要这些与养老金密切相关的细则与政策不落地,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就不得不往后拖延。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