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概念
十八届四中全会旨在强调“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将法治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法治中国、共治社会、自治基层、德治公民四个层面来推进国家的现代治理,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现代制度体系。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化。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首先要给社会主义下个定义,然后才是中国特色。各种主义,都是人类社会关系的处理经验所形成的模式。说到底,就是人与人交流中产生的利益分配原则。也就是《周易》爻辞中讲的“元亨利贞”。就人类社会而言,“元”是个人资产;“亨”是资产的交换;“利”是交换过程中产生的便利;“贞”是利益的分配。在原始社会,没有资产交换,就没有资本流动,也就没有利益是否公正的分配原则。但毕竟人类是有思想意识的,经历过残酷生存环境的考验,进行着有意识的道德进化,遵守天之道、地之德形成人道,大家资源共享,社会管理就比较简单。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人类开始了公私矛盾,也出现了私人之间为利益而争的矛盾。刚开始这个利益平衡只是家庭成员之间,逐渐扩大到家庭之间、氏族之间、乡里、县州之间,国与国之间。人口不断壮大,利益集团就越来越多。此时,管理者就要顾忌公私各方面的利益,如何处理这个利益分配就越来越难题。因此,只要私有存在,利益的分配永远就是人类关系的最根本需要解决的问题。
那如何解决这个利益分配?各个社会都有维持平衡的经验、设想和模式,这就是所谓的“制度”或“主义”。从无利益纷争到现在,人类共经过了奴隶制、封建制、资本制和社会制,都是以维护哪方面利益集团为主体来看利益分配形式。现在全世界这几种制度并存着。马克思主义就是在这种条件下产生的,它只是指导资本的再分配,仍然是利己的。它的真理“墙内开花墙外香”,在西方本身是资本主义利益集团占有的条件下不可能得到支持,所以,它只能在当时封建主义地域引发革命。就近一百年而言,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是两大势力此消彼长,对立而并存。近几十年来西方周围国家以马列主义为理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先后解体。只有中国这个人口大国还在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
什么是社会主义:所谓社会主义,是指关于社会利益分配应该坚持全民平等、公平的主张与制度,其管理者是实行全民政党政治;所谓资本主义,是指优先保障大的私有资本集团的利益,其管理者肯定是财团政党政治;按照马列主义理论定义,即: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是两种根本对立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市场调控+资产阶级政权,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计划调控+无产阶级政权。 但是,从近几十年人类发展中,人们清楚看到:私有制与公有制仅仅只是生产的组织工具,市场调控与计划调控仅仅只是国民经济的调控方式,因此它们都不是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的本质内容。
法治社会
不管什么社会,都是由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组成,管理者代表哪个方面的利益,就是什么制度,管理者优先维护奴隶主利益,就是奴隶社会,优先维护地主集团利益,就是封建制,优先维护大资本集团利益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管理者毕竟是少数,被管理者是社会基数,是大众占多数,不管哪种社会,要维护统治不可能不谋求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只是分配时多少的问题。利益分配既然是私有前提下的分配,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公平与平等,只能是相对意义上的合理合宜的程度,让大家心里都能接受的程度就是合宜。资本主义社会也在谋求社会大众利益。只是利益分配时要优先保障私有资本集团利益;而社会主义社会是希望平等、公平对待所有社会成员,平等、公平对待劳资双方。但因为社会主义同样是私有制前提下的利益分配原则,不可能真正出现公平与平等。由于利益分配不公就会导致利益纷争,就会出现为争利而引起的各类矛盾,包括个人之间、集团之间、地域之间、国家之间的利益纷争。这就需要管理者来调解。如何调解矛盾?就是通过一系列规则来达成普遍接受的形式完成利益的基本公正分配模式。这种规则以契约方式固定下来就是社会法规。法规一旦以管理者形成的“宪法”形式固定下来,就是社会法制,管理者按照这个法规治理国家,被管理者心中赞同,就形成法治社会。
中国特色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肯定是结合中国文化传统,以中国人思维模式、接受方式为前提实行的社会利益分配形式。从社会主义百年存在来看,只有经过中国改造后的社会主义才能存在,才能与现在的资本主义国家抗衡。也就证明中国只有坚持中国特色才能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那什么是中国特色?
首先是中国人的思维模式。中华民族信奉的是“天人合一”思想,“阴阳平衡”原理。认为天道维护宇宙结构的平衡,地德维护大地万物生长的平衡,人道维护人类社会关系的平衡。宇宙万物存在的总原则是维护平衡。人要与天地同步,天地生你也生,天地变化你也变化,这就是天人相应,就是人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我们要跟上天地的变化,首先得知晓天地如何变化的,天地怎么维护其平衡的?天地万物按照各自的生存轨道运行就是天地法则,就是天地之道。万物遵循了这个道就能生长就是从天道中有所“得”,你依从的多,得的就多,这个依从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就是德,与生存之道合称“道德”。天地依靠道德来维护宇宙平衡,万物依靠遵循天地道德来达到与天地合的生存条件,人更是需要道德来与天地和、与万物和、与人自身和。因为人类有主观能动性,要遵循天道之道,比万物跟着感觉走来顺道复杂麻烦一些,必须在了解天地之道基础上制定一些符合天地法规的人类顺道之法规,也就是人道。既然是人类自己制定的法规,首要原则是要人们自觉遵守这些法规。因此,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是一切出于自愿,自觉,“以理服人”“心服口服”是办事前提。
其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管理模式。中国人的遵循天地之道的思维模式,决定了中华民族做人做事上有个统一的标准:顺其自然,符合天地之道的就是好的,是吉祥的,否则是凶的,不利的;有德之人,人们都赞赏,就会聚集在他周围,推举他带领大家都走顺天之道。他就能当“长”。这就是中国集权制的来由。因为这些“长”本身德高,才能众望所归,人们信任他能带领大家吉祥有利地处理事务,所以,对这些管理者,中国人是非常崇敬与信服的。这样他的命令大家就能自觉自愿配合执行,形成国泰民安的局面。因此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一直在两河流域生存,不愿远徙。如果是大批流动,就表明民不安也。管理者是否符合德的标准,检验方式就是百姓是否安居乐业。
其三,是中国人处事的“体用”论。
我中学读书时读到“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一直困惑,什么叫“体”,什么叫“用”?“体、用”来自《周易》体卦与用卦的关系。《周易》思维是本体与外面的天人地和。
伏羲先天八卦只有三爻,就是天地人三才的八种排列组合。而文王认为每个人除了自己的这片天地人空间以外,还要与其他人打交道,也就是你的生活中会出现别个的天地人空间。所以文王把伏羲八卦三爻重叠变成六爻,八卦就生出了64卦。这六爻分成上下卦,下卦就是你的“本体”空间,上爻是与你发生关系的别个的空间,称为“用体”。合起来就是与问卦人本体所发生联系的别体之间天地人和的状况,结合问卦的时间,从“本体”与别体(用体)之间的相生相克等关系中就可以推断出他希望了解的事情的发展结果,或者是推断出事情事情的来龙去脉。这就是预测。其实这跟今天的天气预报一样,就是从各种信息中判断出下雨还是天晴。
从文王演绎64卦开始就将中华民族祖先的阴阳“体用”理论用于实践。国人认为:“用”为外,“体”为内,外为“体”用;“体”是基础,“用”是应用,没有本体,“用”不可能发生,没有“用”,“体”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自从太极生出阴阳二仪以后,阴阳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但整体是协调统一的。如何统一,就是“体用”关系。阴为“体”,阳为“用”。如夫妻,丈夫是“用”,妻子是“体”,首要关系是讲和谐。不过这个和谐是以阳为主导,阴随从为原则的。妻子的主体作用是内助,帮助丈夫完成社会上的职责。“阳在外,阴之使也;阴在内,阳之守也。”就体现内助的作用。丈夫在外面表现很好,有出息,男子愿意归家,家庭和睦,都是家有贤妻,是妻子这个“体”在发挥作用。处理事务时,国人首先分清楚“体用”,分清楚职责,这个“体”与“用”针对不同空间有不同定位。个人而言,身是“体”,心是“用”,身心结合才是一个活人。个人与家庭,家庭是“体”,个人是“用”;家庭与国家,国家是“体”,家庭是“用”;国家与社会,社会是“体”,国家是“用”。“用”是起主导决定作用的。那么国家治理要以社会百姓为“本体”,“用”的目的是维护体的平衡生长。维护平衡有多种方法,最终目标是社会和谐,就是用百姓乐于接受的调解利益分配的方式来安抚、稳定社会这个体。而调节利益分配原则根据前人遵循天地之道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失败教训而总结的规则无外乎是德治与法治。德治是“体”,法治是“用”。
德治与法治
人们是否信奉遵守自己约定的契约,从原始社会到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要经过“自觉道德、强制性道德(手段)、回归自觉道德”这样一个“从无到有,从有到无”的过程。
国家和法律是由于社会关系(主要是生产关系)正常化的需要而产生的,法律是一种道德强制。社会关系平衡的维护应该由道德自觉、道德约束和一定程度的道德强制来共同施行。自觉遵守道德是个体的行为,道德约束是家庭教育,道德强制是国家要求,三者是互相依存,缺一不可。“修身、齐家、治国”是层层推进也是共同进行的,最后才能达到“平天下”即社会大同、全人类利益均衡的理想状态。社会正常秩序应该是整体自觉遵守道德,服从道德约束,只有当某些局部的社会关系遭到破坏而单靠道德自觉、道德约束和一定程度的道德强制已不足以维护的时候才考虑使用法令(律)。法律是最低级形式的道德强制。中国古代法家的刑也是一种德,叫刑德。法治社会是偏重于刑德的约束。现在所说的“法治社会”不过是“道德社会”的一个别称,本质上还是道德社会。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德治是目的,是本体;法治是维护德治的手段,法治一定要以德治为基础和终极目标。人类物欲膨胀得冲破了人的基本道德约束底线,不会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时,社会就会更偏重法治了。“人贵有自知之明”是做为人的道德认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勿施于人”这是最基本的做人的底线。其次,作为人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尽量帮助他人。再高一层,是为整个人类做点力所能及的事。人的生命价值就是这三个层次。
法制法规一旦生成,只要是符合大众生存整体利益的,它就上升到了道德的层次,它是维护社会正常运转的“道”的一部分,就要求公民以像遵守天地之德一样来遵守社会法规。与天地之道德的不同之处是天地不主动强迫你去遵守,一旦你违背了道德约束,你自己就无法生存。而人类法制是人为制定的,不可能代表全部人类的利益,有的人不遵守而成为漏网之鱼,但天罗地网,是疏而不漏的。所以,要求执政者尽量立法要公,执法要严。
因为社会主义讲公有财产百姓共享,我们就常看到“公家的,不用白不用”的现象。公有财产管理者与生俱来不是公有财产所有人,因而公家东西的损益无法与他的切身利益直接、等量挂钩,导致侵占、滥用、浪费现象日益严重,而利益的占有却是导致我们当前官场腐败的根本原因。官长是百姓公共利益的管理者和分配者,他们不仅不按照百姓要求公平分配利益,反而利用百姓给出的信任之便而谋取利益,而且用的是法制手段来剥夺的,百姓就会从内心深处抵触这种法制,百姓心内不服,你的法律条文再详尽、严明只能是一纸空文。百姓一旦在生命与利益之间选择利益时,“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那法制能起到医治社会百姓和谐的作用吗?所以,法治这个“用”必须得有百姓这个“体”心甘情愿接受才能正常运转。否则,他去破坏社会只需要一念之间,而你的绳之以法则需要几年、几十年。周围百姓见之根本就不再相信“法”的作用,那社会风气怎么能扭转呢?因此,公有财产管理者对于国民经济的责任心光靠法制手段还是起不了根本约束作用的。我以为德治,让人从内心里服“法”才是依法治国的前提。
几千年前舜帝就运用“德行天下”而感化了很多人,实现南北文化交流与统一。今天人类资源面临共享时代,如果各国都只从自己国家利益出发制定法律,不从全球人类着想,实行强者独霸,必然会导致人类的灾难。我们中国人如果将全世界人口作为“体”,各个国家是“用”来看,我们就应该致力于人类这个整体的健康生存,而不是只顾及当今的拥有。这就需要我们以身作则,用中国文化天人合一的生存之道来和谐全人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旦整个人类出现资源灾难,我们这代文明就会终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