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人们对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关注度空前高涨。从习近平总书记一次次重要讲话,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出台,再到一项项司法体制改革措施的推进,依法治国正步入轨道。
科学立法保障改革于法有据
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受审议
全面深化改革一年来,一部部法律的制定和完善,紧跟时代发展,回应民生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立法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行政诉讼法、预算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草案,民主、科学的精神铸就了法律这柄“公平正义之剑”。
2014年1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航道法、食品安全法、立法法、广告法等7部法律的起草与修改被列入审议议程。过去的一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12部法律,其中修改10部,新制定2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新年伊始,一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经修改后正式实施。针对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立法者在修改环保法时,将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作为重点,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014年以来,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完成20年来首次大修;为破解行政诉讼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而修改的新行政诉讼法通过。刑法修正案草案、反恐怖法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同时,也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提出了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时,提出了界定较大的市的立法权限等建议。此外,草案还完善法律草案表决机制、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完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建立备案审查制度作出新的规定。我国立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保障更加完善。
“重大改革须于法有据。”全面深化改革一年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为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成为了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权力清单打造新型法治政府
国务院取消下放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
全面深化改革一年来,一批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减免,一项项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和下放……简政放权后的法治政府建设正在提速!一张张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2014年3月,国务院向社会公开了各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发展改革委26项、教育部24项……打开中央编办网站,首页就是国务院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媒体纷纷转载,网民频频点赞。
过去的一年多来,国务院取消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减少、整合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如此大刀阔斧的政府职能转变,清晰勾勒出一个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鲜明形象。
2014年11月15日下午,一辆黑色轿车从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的办公楼出发,2个多小时后,驶入天安门东侧的国家博物馆。车里,有109枚已废弃的公章。与这些公章一起被封存的,是曾经困扰市场的审批权力。
这一年,中央政府延续了“精兵简政”的政策,不断加强“清权、减权、制权”力度。国务院各部门锁定行政审批项目“底数”、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成为各级政府转变职能、规范权力边界的重要目标。
纠正错案为人权保障立新标
彰显“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司法理念
正义有时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全面深化改革一年来,一批冤假错案得以纠正,为保障人权树立新标。从一起起被纠正的冤假错案中,人们看到了司法机关对法律的担当、对真相的执着。这份坚守足以让人无论承受多大冤屈,依然对法律充满信心。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这是2014年来媒体公开报道的第十二起被纠正的冤假错案。
“人民法院敢于纠正这些冤假错案,说明其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理念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这是一个非常可喜的变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
防止冤假错案,本是每个政法工作者心中最神圣的坚守,却一度在“命案必破”“维稳至上”等口号中沦为空话,刑讯逼供等现象屡屡出现。随着改革的推进,“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禁止刑讯逼供”等司法理念从纸面规定变为司法实践,彰显了保障程序和实体正义的意义,昭告了司法理性的回归。
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办案责任制、突出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这表明,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路线图上,越来越强调办案人员的主体责任。这是防止冤假错案的一条科学路径,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经之路。
改革措施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地,知识产权法院挂牌
全面深化改革一年来,一项项司法体制改革措施有序推出: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杜绝高墙腐败、建立知识产权法院、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完善社区矫正……这些措施旨在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2014年1月21日,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可能出现的司法腐败问题进行制度上的严格约束。
4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定。
与此同时,司法部部署各地监狱开展专项整治,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进行专项检察,各地法院也开始通过互联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减刑、假释裁定书……政法机关的切实行动,让司法腐败的空间正在阳光之下被日益压缩。
如今,在江苏省各监狱,随手翻开一本监区执法工作议事记录,就能看到上面完整的“全程留痕”:减刑、假释等执法办案的每一步,连每一次监区民警集体评议时的签名和意见都记录在案。同时,法院、检察院、监狱的网上协同办公、同步监督也得到了实现,彼此之间的执法程序一目了然。监狱民警说:“这样双保险的证据保全,想暗箱操作都不可能了。”
此外,“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这样的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也正在北京、江苏、四川等地监狱落地实行。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此后,这三家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
专业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将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激发社会创造力,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强大推动力,为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正是有了法治的护航,司法体制改革才有章法,才能稳步推进。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全民法治观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绘就的这幅法治蓝图,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路明灯,也是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取得成效的有力保障。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把需要攻坚克难的硬骨头找出来,把需要闯的难关、需要蹚的险滩标出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提出的这番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改革鼓足了干劲。
新的一年,只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一鼓作气,势如破竹地把改革难点攻克下来,才能取得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新胜利!(王比学 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