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宗教诞生于中东耶路撒冷,在其发展过程中又与古希腊、古罗马文化结合,因此兼具东西方文化的特点。在早期基督宗教文化与中华文化相遇、相知的历史进程中,有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仍值得今天借鉴。
635年,基督宗教第一次来华,当时被称为景教。景教来自波斯,最初是大公教会判定的聂斯托利异端,被流放至叙利亚。在处理与唐朝政权和儒家思想的关系时,初来乍到的景教完全自觉地将自己置于王权之下。《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所记述的文字就引用了大量儒释道经典和中国史书中的典故来阐述景教教义,并对唐朝历代皇帝称赞有加,提出“道非圣不弘,圣非道不大,道圣符契,天下文明”。可以说,景教做到了全面地与中国传统文化及正统意识形态相妥协。然而景教在唐朝最终也难免走向衰亡,究其原因,有两点最为关键,一个是过于依附当时的唐朝政权,另一个是在文化上并没有扎根。
基督宗教第二次来华是在元朝。1294年,方济各会修士蒙高维诺抵达中国大都(北京),并获准在此传教。虽然他的传教取得了一定成果,如修建教堂、为信徒施洗、翻译部分圣经等等,但这一切并未改变元朝基督宗教最终没落的命运。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也在于当时的基督宗教并未有意识地融入中国文化。美国学者赖德烈说:“据我们所知,如果中国过去未曾传入过景教,或罗马教皇也未派遣蒙高维诺等方济各会修士从欧洲经过长途跋涉来到中国,那么中国人和中国文化也不会与今天有什么不同。”可见元朝的基督宗教对于中国文化的影响甚微。
明朝时,基督宗教第三次来华。耶稣会士沙勿略来到上川岛,遥望中国内陆却最终未进入内地。沙勿略及他的后继者范礼安结合中国当时的国情与文化,制定了适应性传教的方针,这一方针的具体执行者便是著名的利玛窦神父。1583年,利玛窦与罗明坚一道抵达当时两广总督所在地——广东肇庆,开始了在中国的传教生涯。这次基督宗教与中国文化的相遇,开启了真正意义上的对话与交流。客观地讲,利玛窦及耶稣会士非常尊重中国传统文化,他们与士大夫一样穿着儒家服饰,并遵从中国人的祭祖、敬孔礼仪等等。他们肯定中国文化的价值,还与当时中国的知识阶层展开积极的对话与讨论。尽管欧洲中心主义思想在当时的耶稣会士身上也留下了痕迹,但他们面对中国礼仪却难能可贵地淡化了这种痕迹。利玛窦通过阅读中国文化典籍来了解中国的历史、中国人的观念、中国的社会氛围和习俗,进而努力地理解“礼仪”在这一特定社会中的含义。他并没有生硬地对中国符号进行欧洲式的解读,这对当时基督宗教与中国文化的交流来讲是积极的。然而后来还是发生了礼仪之争,清朝政府最终发布禁教令,基督宗教的事业再次跌入谷底。
基督宗教的第四次来华是由伦敦会的马礼逊牧师于1807年所开启。此后,伦敦会、美部会、圣公会等欧美各国差会纷纷来华传教。两次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打开了中国的国门,清朝政府也同意外国传教士来华传教、建教堂等。尽管我们不能否认传教士在医疗、教育、慈善事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然而以侵略战争开启的这次传教从一开始就蒙上了殖民主义的色彩,极大地伤害了中华民族的感情,也注定会成为中国基督宗教一直无法摆脱的历史包袱。从传教士的角度来看,他们来华传教时,受世界形势主导,在文化观念上往往持有西方中心主义的观念,对中国文化采取蔑视、排斥的态度,“福音征服中国”“中华归主”等成为19世纪到20世纪上半叶的主流声音。在文化帝国主义的冲击下,难免会引发本土士绅和精英的强烈反击,“教案”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文化间的冲突与拒斥。在义和团运动及后来的非基运动中,这种冲突与拒斥表现得非常突出。反对教会的人士认为基督宗教在政治上与西方列强关联,在教义上与中国文化有隔膜。基督宗教面对此次运动,一方面以护教的方式积极回应,另一方面也深刻反思了自身与中国文化、社会的关系。由此,促进了后来基督宗教本土化、本色化、处境化的不断发展。
基督宗教传入中国已将近1400年,历经了几次文化的交流与碰撞。在多次变革中,既有教会的有识之士主动适应中国的政治、社会环境,从而被中国文化成功接纳的经验,也有过逆历史潮流而动,最终造成被驱离的遗憾局面。21世纪的中国正在逐渐崛起,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在快速发展,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卓新平教授所言:“基督宗教与中国文化的相遇已进入自中国礼仪之争之后平等、公正对话的一个黄金时代。”面对这一新的发展契机,中国基督宗教应该吸取过往的经验和教训,跟上历史发展的步伐,继续开创中国基督宗教与中国文化相融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