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伏羲、周文王到老子、孔子到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中外先哲对人的修养和道德都有高山仰止般的教导。古往今来,数不清的文人雅士对道德的论述与诠释形成许多名言警句,反映内心世界崇高的精神追求。隽美的汉字承载与延续着中华民族和人类的美德,使这些名言警句世代相传。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的准则和行为规范。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民族,不同的文化往往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标准。尽管存在价值观、思想观的差异,但无论是东方文明还是西方文明,追求社会道德文明、追求和谐进步是全人类共同美好的愿望。那些破坏文明,阻碍社会和谐发展的不理智、不文明的行为,都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民以德立,国以德兴”,一个提倡道德的民族终将是一个有希望的民族。正如温家宝总理所指出的“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重的国家。”
中华民族是历史悠久的文明之邦,几千年来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形成了高尚的道德准则、完整的礼仪规范,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上古时代的尧、舜、禹、文王、周公等都是我们文明道德的楷模。孔子删诗书定礼仪,整理的《六经》,其中便包含了大量的道德思想。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历来倡导道德观的建设,作为日常生活的礼仪规范,比如我们一直注重国之四维(礼、仪、廉、耻)、人伦五常(仁、义、礼、智、信)等道德标准。
我们倡导的道德,是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所逐步形成的思想观念,是人类在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进步中体现创造的文明成果。道德礼仪反映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过程中的思想、智慧、情操、信念和文明程度,反映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先进的社会和文化发展状态。因此,强化一个社会的道德文明建设所涉及的民族意识、文明水准、礼仪规范、宗教思想、民风民俗以及科学知识的普及等等就显得非常重要。今天我们仍然提倡全社会注重道德修养,是因为道德是判断是非的客观标准,也是调节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对整个社会的所有人,不论身份、地位一律适用。道德面前人人平等,是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础。道德也是我们评价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尺度,道德就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
当道德行为的底线被突破时,法律是惩治不道德的行为的最好武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德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有些不宜法律调整的,或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重要的补充作用。法律与道德相得益彰,共同推动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道德的法律化正是对道德普遍性的规范化,它使社会规范系统中道德与法律的结构趋于合理,以实现系统本身的功能优化,于是通过立法确认某些道德标准为法律标准。许多高于法律要求的道德要求,一般不宜转化为法律,否则就会混淆法律与道德,结果是“法将不法,德将不德”。
“知耻近乎勇”。我们不应回避而应该正视当前社会道德失范和滑坡问题。公众对社会道德的现状是极不满意的,如家庭关系的“不忠不孝”:对家庭不忠诚、对老人不孝敬;人际关系上的言而无信、忘恩负义;生意场上的尔虞我诈、唯利是图,更不要说已经触犯法律的毒奶粉、地沟油、瘦肉精、毒胶囊!翻开报纸,打开电视和网络,形形色色的案例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我们这个古老的文明之邦到底怎么了?在追求物质利益和拜金主义盛行的今天,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些人把基本的道德观念已抛到九霄云外,在金钱物质利益面前守不住道德底线,最后败阵下来。面对社会道德滑坡的严峻形势,党中央作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决策,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荣八耻”,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该时刻谨记的道德规。去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这是我们重建社会主义良好道德风尚的重要契机。
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做再大的事业也要从修身齐家做起。道德品格的修炼,对个人也是终生受益的财富,对社会是和谐发展的根基。道德的力量就在于它是推动民众树立健康生活观念的一股强大力量。在国家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各种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的时代背景下,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能忘记祖国发展前进的艰辛,都不能忘记社会发展为我们带来的恩惠,对祖国、对社会、对父母、对一切帮助我们的人,要常怀感恩之心。重树民众的道德信心,建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发挥我们民族传统的道德力量,需要从每一个人做起,从每一件事做起。相信“道德文化论坛”的力量将为弘扬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和倡导社会道德新风尚贡献一份力量!
摘自中央文史馆馆长赵德润之作 改编